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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时间:2025-01-15 14:39 来源: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字体:[ ]

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2024

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 

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规定和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〉的通知》(国办公开办函〔202130号)要求,现发布《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》。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(网址:https://tzcjzx.bozhou.gov.cn/zwxx/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联系(地址:安徽省亳州市牡丹路885号,电话:0558-5859568,邮编:236000)。

        一、总体情况

    (一)主动公开

        2024年我中心贯彻落实省、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通过部门网站发布信息335条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19条,其中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7条,重大招商活动及新闻发布情况45条,财政资金8条,机构设置及领导信息9条,回应关切10条,还主动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、政策解读、监督保障等相关内容信息。

    (二)依申请公开

    截至20241231日,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未收到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。

    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     一是持续优化并完善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。严格遵循市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,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与高质量公开。细致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表的统计工作,力求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。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的审核与发布机制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制度,对信息内容进行层层把关,确保其准确无误。坚决杜绝涉密、错误、敏感等信息的上网,切实维护信息安全。按照上级政府工作部署,定期清理过期、容易产生汇聚风险和说明类信息3条。三是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。全面梳理由本中心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,整理形成清晰的文件清单。按照规范格式对文件进行公开,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。

     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

     我中心现有部门网站1个,新媒体平台账号0个,亳州市招商局微博政企直通车之项目前期微信公众号均已注销。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在政务公开平台新设立了上级文件栏目。市投资促进中心部门网站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件,网站运行平稳良好。

     (五)监督保障

     为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做深做细,2024年中心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任务。明确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导,确保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,在落实具体办理人员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。2024年底组织开展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自纠,对各科室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等情况进行全面评定。我中心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相关业务培训。全年未发生任何违反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的情况,也未出现需要追究责任的事件。

        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        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三安全一稳定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       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
纠正

其他
结果

尚未
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
维持

结果
纠正

其他
结果

尚未
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        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     过去一年,亳州市投资促进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。具体问题表现如下:一、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,存在更新间隔时间过长、相关栏目未能及时更新的情况;二、部分栏目的信息整合不够完善,存在情况说明未有效整合的问题,且个别信息被归类到不正确的栏目中。

     针对上述问题,我中心将在后续工作中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:一、系统梳理各栏目更新状况,对需更新的栏目,提前筹备信息材料,缩减更新周期,实现提前发布。二、定期对各栏目信息内容进行核查,规范政务信息标题格式,整合情况说明,以保障信息准确无误且合规公开

        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     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0109号)规定的按件、按量收费标准,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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